各学院(部)党委(党总支),党校:
为进一步理顺校、院两级党校工作职责,不断加强党校建设,结合实际工作情况,现就校、院两级党校工作职责明确如下:
一、校党校工作职责
1.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和校党委工作要求,研究制订学校干部教育培训中、长期规划;
2. 制订全校干部、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;
3. 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,安排落实全校干部专题培训班、党支部书记轮训班等;
4. 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,对分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进行指导、协调和督查,组织好发展对象培训班;
5. 组织党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、集体备课和调研活动;
6. 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工作;
7. 会同社会主义学院开展新时代统一战线理论、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;
8. 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,及时向校党委提供干部学习培训的信息资料;
9. 加强与省市党校、兄弟高校党校以及相关党性教育基地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的联系交流与合作,做好阵地建设工作;
10. 加强网络党校建设,调动各类共享优质资源,丰富党校教育教学形式和途径;
11. 对分党校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部署、督促和检查,并在业务上进行指导;
12. 完成校党委安排的其他教育培训和调研任务等。
二、学院(部)分党校工作职责
1. 配合校党校做好对干部、党员教育培训的组织落实工作;
2. 负责对本单位党员和党支部书记、支部委员等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;
3.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培训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、党内外高级知识分子等;
4. 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入党启蒙教育,组织好本单位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,配合校党校做好发展对象培训班工作;
5. 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、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的选拔和对学员的日常管理及考勤工作,配合校党校组织完成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场实践教学、交流研讨等环节工作;
6. 配合校党校完成各类培训的考试考核和结业证书的发放、学员的学习档案管理工作;
7. 做好对涉及本单位党校教师上党课的协调工作;
8. 配合校党校共同做好党校教师的理论研究和调研等工作;
9. 完成校党校和学院(部)党委(党总支)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特此通知
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党校
2018年6月29日